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 |
|||||||||
第二十八批 2021年5月11日 | |||||||||
序号 | 举报地市 | 举报区县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5 | 黄山市 | 歙县 | D2AH202105040097 | 黄山市歙县徽城镇南屏村,翰林休闲公司,在沿新安江台阶古道及新安江边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影响周边环境。 | 土壤 | 部分属 实 |
经查,该信访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黄山翰林休闲度假有限公司在徽城镇南屏村开发民宿,近期该公司对民宿进行内部装修施工过程中,在临近民宿外村庄公共道路边堆放了部分石料、泥土、水泥等建筑材料,施工方未对建筑材料规范集中堆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1.责令黄山翰林休闲度假有限公司立即将堆放在村庄公共道路边的建筑材料转移至民宿内部,将散落的泥土集中装袋备用,对暂不能转移的建筑材料集中规范堆放并将现场清理干净,恢复原状。5月6日,该公司已完成清理整治。2.徽城镇政府将持续督促黄山翰林休闲度假有限公司规范施工、文明施工,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 无 |
37 | 黄山市 | 歙县 | X2AH202105040040 | 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多家化工企业经常排放刺鼻气体,2021年4月15日晚间刺鼻恶臭气味尤为严重,且园区雨水沟经常流淌污水,散发异味,严重影响歙县郑村居民生活。多次投诉无果。 | 大气,水 | 属实 | 经查,该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县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城西园区涉气企业及园区雨水沟开展排查。经核查:1、涉气企业均落实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证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调阅企业近期废气监测报告及园区开展的监督性检测报告,各企业均做到达标排放。4月15日,开发区管委会巡查发现园区北侧道路有异味,当即要求涉事企业立即落实整改,消除了当日废气外逸扰民问题;2、园区少数企业存在初期雨水收集不到位现象,2020年12月底以来,开发区管委会启动了公共应急池及雨水口总阀智能化改造、企业雨水口自动监测等工程措施,预计9月底完成,并开展雨水口常态化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月底以来,雨水口水质正常。 | 自2017年以来,针对园区废气问题,我县持续开展工业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工作,2018年以来,群众投诉量明显下降,环保部门及管委会废气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持续好转。针对此次投诉,下一步从五个方面整改:1、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教育宣传,提升企业负责人社会责任感;2、持续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工作。对园区8户重点涉气企业强力推进国内先进工艺治理废气,提升废气处理效果,12月底前完成;3、提升废气监管技防能力,对涉气企业实施废气排放在线监测管理措施,加快园区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实时监控企业废气排放,12月底前完成;4、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废气监督性监测及执法性监测,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5、加快推进雨水口整改工程措施建设,继续落实雨水沟常态化监测,9月底前完成。 | 无 |
69 | 黄山市 | 休宁县 | D2AH202105040048 | 黄山市休宁县滨江画苑小区商住楼,味星空饭店,油烟、噪音严重扰民。 | 大气,噪音 | 基本属实 | 接到信访件后,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阳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休宁县滨江画苑小区商住楼味星空饭店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排放管道与油烟净化设备未直接连接,且该空缺管道场所未采取密闭措施,从而使油烟味外漏;该店排风机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该信访件反映的油烟、噪音严重扰民问题,经现场核查,反映的问题属实。 |
根据核实情况,要求味星空饭店经营者提供整改方案并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一是油烟排放方面:从室内油烟净化一体机出风口处直接连接新设置专用油烟管道;新设置专用油烟管道直接通往对面商住楼楼顶,并超过楼顶3米远离居住区范围,往空中排放。二是噪音扰民方面:1、已拆除原有排风机,在油烟净化一体机出风口处安装减震软连接,起到减震降噪作用;2、在新装的专用油烟管道内安***棉,在管道弯头转弯处安***箱;在专用油烟管道每个固定点位置加装减震垫,起到减震降音作用。 已于5月11日聘请第三方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到现场进行油烟、噪音监测。后期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店油烟净化设施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
无 |
73 | 黄山市 | 黄山区 | D2AH202105040043 | 黄山市黄山区千枫嘉苑小区,2号楼一楼的金拇指汽修店,喷漆异味严重扰民;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的杜鹃石材加工厂,扬尘污染严重;3号楼的朝阳轮胎店,噪声严重扰民。 | 大气,噪音 | 部分属实 | 2021年5月5日,黄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执法局立即展开调查、现场核实。经核查,反映内容基本属实,核查情况如下:信访反映“2号楼一楼的金拇指汽修店”系黄山区宸豪汽车服务中心,该店设立于2018年5月16日,位于黄山区平湖东路南侧千枫嘉园13-14号底商住宅楼门面房;经营范围:汽车保养、维修、美容、装潢服务;现场核查该店在从事车辆修理喷漆作业(刮腻子),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喷漆作业(刮腻子)异味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同时经营场所不符合规定要求。信访反映“小区2号楼和3号楼之间的杜鹃石材加工厂”系黄山区杜鹃石材经营部,该店设立于2020年6月9日,位于黄山区平湖东路南侧千枫嘉园11-12号底商住宅楼门面房;经营范围: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加工、零售,水电安装维修服务;现场核查该店在从事石材切割加工过程中、切割粉尘和噪音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存在切割粉尘和噪音问题。信访反映“3号楼的朝阳轮胎店”系黄山区铁琼轮胎服务中心,该店设立于2018年10月12日,位于黄山区千枫嘉苑7-8号底商住宅楼门面房;经营范围:轮胎零售、汽车美容服务;现场核查该店在从事轮胎更换修理过程中,存在设备及敲打噪音问题。 | 1、由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对三家经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黄山区宸豪汽车服务中心立即停止喷漆服务行为、黄山区杜鹃石材经营部立即停止切割大理石材服务、黄山区铁琼轮胎服务中心立即停止更换轮胎服务。 2、督促上述3家企业就各自经营场所另行选址,在满足有关环保要求后方可重新营业。 3、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三家经营户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将按法律规定予以立案查处。 |
无 |
110 | 黄山市 | 黄山区 | D2AH202105040011 | 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旅游风景区,水上乐园无序扩张,影响太平湖水质,靠近金盆湾大桥处尤为严重,摩托艇、游艇的油污污染湖水。 | 水 | 部分属实 | 2021年5月5日,黄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太平湖镇人民政府、区文旅体局、区海事分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展开调查、现场核实。经核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核查情况如下:通过对太平湖镇水域全面摸排,共排查出三处四家水上乐园,分别是黄山阿卡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黄山太平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蓝图帆船俱乐部、逐浪者皮划艇(目前处于停业状态)。现场核查期间四家水上乐园摩托艇静态时船体及停靠周边水域未发现油污,同时分别对11艘机动式船艇(黄山阿卡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4艘、黄山太平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6艘、蓝图帆船俱乐部1艘)进行运行测试,在启动运行状态未发现油污渗漏及水面油污等现象。前期针对黄山阿卡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水上乐园周边进行排查发现北侧临近岸线的浮桶设施附近(非摩托艇停靠区域),水面漂浮约2m2油渍,现场未发现油渍渗漏源头,已现场组织人员将漂浮油渍吸附清理。 | 1、现已责令黄山阿卡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停业整改,对4艘机动式船艇进行上岸。 2、进一步加强水上娱乐项目周边水域环境管理,增设环卫设施,做好垃圾清运等常态化保洁工作,不定期开展水上娱乐项目周边水域环境监测。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