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发布时间:2021-05-07 20:28 信息来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山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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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四批  2021年5月7日   
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4 黄山市 歙县 X2AH202104300073 黄山市歙县溪头镇桃源村下考组,村民柯某有私自将养猪场建在距离村内唯一河道水源50米处,紧邻县道X011,常年向河道内倾倒猪粪便。养猪场门口公路上常年污水横流,异味扰民。 水,大气
经查,该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溪头镇桃源村下考组柯仲有养殖场位于溪头镇畜禽养殖限养区内,存栏猪81头。因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养殖污水溢流入小溪,散发恶臭气体等对环境造成污染。
责令该养殖场立即整改。1.对养殖场溢流口进行封堵,阻断污染。2.存栏猪处理。55日前完成养猪场19头育成猪和12头仔猪出售,57日前完成50头中猪搬迁,猪舍全部腾空。3.粪污处理。58日前完成猪舍、周边及小溪粪污清理。4.猪舍改造。靠近县道路边一间猪舍关停,其余猪舍今后若继续养殖,需在县农村局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发酵床养殖改造,在未完成改造前不得进行养殖。
12 黄山市 屯溪区 X2AH202104300077 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浯村村头,耕地上以建河坝项目部名义修建的工棚,目前用于炼油,未恢复土地原有性质,且炼油产生的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原田地沿河西南侧倾倒渣土,大坝大楼河道处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影响小河汛期泄洪,冲刷后的渣土造成内河河道堵塞。 大气,水 基本属实 经核实,该信访件基本属实。1.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浯村村头,耕地上以建河坝项目部名义修建的工棚,目前用于炼油,未恢复土地原有性质,且炼油产生的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该问题基本属实。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工棚为新安江干流王村段治理工程临时工棚。该项目于2016年动工,2017年竣工,因施工需要,施工方租赁浯村朱某某户土地搭建临时工棚。工棚为一层砖木结构,占地面积192平方米,其中占用一般耕地122.6平方米,占用未利用地69.4平方米。工程竣工后,施工方未将工棚拆除,而是以以房抵租的方式交付给朱某某。20184月,该户将工棚租赁给黄山市屯溪区绿康油料加工厂(2008年注册)从事菜籽油加工至今。该加工厂主要以板材为燃料,存在锅炉冒黑烟现象,未产生废水。52日该户已拆除设备,56日已拆除工棚。
2.
原田地沿河西南侧倾倒渣土,大坝大楼河道处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影响小河汛期泄洪,冲刷后的渣土造成内河河道堵塞:该问题基本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原田地沿河西南侧原为建设花山橡皮坝控制室时留下的一处深坑,存在安全隐患,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因此采取土方填平的方式消除隐患,同时为优化环境进行了复绿。经水利部门核查,土方侵占了河道管理范围约700平方米。另外,花山橡皮坝控制室河道处堆放的建筑垃圾为屯光镇浯村改水改厕施工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考虑到主汛期将至且该堆放点靠近河道,已于52日清运。
1.针对耕地上以建河坝项目部名义修建的工棚,目前用于炼油,未恢复土地原有性质,且炼油产生的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 510日前完成复垦。
2.
针对原田地沿河西南侧倾倒渣土问题:5月底前清运侵占河道的土方,消除泄洪隐患。
3.
针对大坝大楼河道处堆放大量建筑垃圾问题: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18 黄山市 歙县 D2AH202104300074 黄山市歙县长陔乡韶坑村龙门坞茶林场,被无证砍伐200多立方杉树、松树等,大部分堆放于山上,小部分被焚烧。 生态
经调查,该信访件属实,与第十五批受理编号:D2AH202104210063为同一信访内容。2018年歙县长陔乡韶坑村委会把龙门坞茶园纳入集体发展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长陔乡人民政府,项目设计单位为安徽华伟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单位为黟县德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19428日至2019528日期间,黟县黄山德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韶坑村龙门坞茶园实施了该项目,涉嫌滥伐林木。202042日黄山市茶子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长陔乡韶坑村委会签订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并组织实施,据调查该公司涉嫌滥伐林木。
1.2021426日,歙县林业局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对长陔乡龙门坞茶园被毁林木的树种、材积进行鉴定、测算,采伐林木面积92.25亩,采伐蓄积178立方米。2.2021429日,歙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龙门坞茶林场滥伐林木案立案侦查。3.生态环境修复情况:种植乔木树种,提高该地块林木郁闭度;安装拦板进行梯磅加密,筑成拦土坝,降低自然坡度,以减少泥土冲刷,保水保肥保土;加强茶园管理,开展病虫害生物防治,多管齐下采用茶园复壮措施,提高茶园覆盖度和茶叶品质;落实专门人员进行管护和巡查,确保不再发生损坏和破坏自然环境行为。
57 黄山市 休宁县 X2AH202104300090 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三里亭,群力汽修厂后方的废旧物品回收站,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每天使用重型机械处理废品、噪音严重扰民;该回收站时常露天焚烧电线塑料外壳等,异味、扬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 噪音,大气 属实 接到信访件后,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海阳镇政府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废旧物品回收站点系黄山市富隆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海阳镇川湖村三里亭(平安驾校旁)已于2020615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销售和房屋拆除服务,自20208月起在该租赁场地从事废铁收购、打包、外售等经营活动,未办理土地、规划等其他相关手续。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配套建设噪声、扬尘等治理设施,回收的废旧钢筋建材、机动车辆、金属边角料等物品全部露天堆放,无防雨防渗措施,厂区环境脏乱差,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经现场核查,反映的问题属实。
1、该业主已于56日自主注销营业执照。2、由海阳镇制定整改方案,联合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业主立即停止废旧物资的收取工作,并督促在531日前及时清理场地剩余物资,630日前拆除设备,实施搬迁。3、通过和周边居民沟通,要求业主在清理拆除期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早上7点半至12点,下13点半至9点),并落实好减声降噪、洒水降尘等措施。
79 黄山市 黟县 X2AH202104300041 黄山市黟县宏村镇宏村,许多古建筑被拆除,周边耕地、林地新建大量楼堂馆所,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我县严格落实《文物法》、《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抓好古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2000年以来21处国保单体及78三普不可移动文物目前保存完整,不存在古建筑被拆除问题。宏村镇宏村周边的宏村印象、龙池湾酒店、悦榕庄、大同文创、采虹谷等5个项目已依法审批并供地,无占用耕地、林地情况。宏村镇人民政府办公楼项目地块地类为建制镇,为允许建设区,不属于占用耕地建设。正在施工的悦榕庄三期、龙池湾、大同文创等3个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对宏村镇人民政府办公楼项目进行查处,查处后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
2.
立即对在建的悦榕庄三期、龙池湾酒店、大同文创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即刻停止施工,并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在取得方案批复后方可重新施工。
84 黄山市 黟县 X2AH202104300039 黄山市黟县丰梧村,山地,林地被侵占用于建造大量房屋等设施。 生态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碧阳镇丰梧村存在2处侵占林地、耕地等情况,具体为:
1.
黄山市无名初乡村酒店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总面积3990平方米(5.985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该项目先后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该项目在出让范围线外占用437.19平方米水田建设了凉亭、景观石、水池和门楼,占用201.38平方米耕地园地建设了附属用房。
2.
通过对碧阳镇丰梧村范围内林地侵占的排查,发现碧阳镇丰梧村内有一处林地被侵占用于建造房屋等设施,位于丰梧村时家村民组,通过2017年林地一张图比对,侵占林地面积约为255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09平方米,以上林地为国家级公益林。县林业部门于20201015日立案调查,由于后期当事人外出务工,一直找不到该当事人,所以一直没有结案。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对黄山市无名初乡村酒店有限公司占用437.19平方米水田建设凉亭、景观石、水池和门楼以及占用201.38平方米耕地建设附属用房的行为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
2
、对侵占林地建造房屋问题,督促项目业主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并将所占林地进行覆土,在梅雨季节前栽植苗木,恢复原状。
107 黄山市 徽州区 D2AH202104300030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X2AH202104210053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早晨和夜间化工厂废气异味仍然存在。 大气 属实 徽州区对循环经济园企业逐户开展排查。经查,各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调阅近期监测报告,各企业均做到达标排放。但园区道路和部分企业厂界有异味,存在废气收集不完全、密闭不到位、现场环境管理不精细等问题。
反映情况属实。
1、持续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工作。对循环园区的12户涉气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再次进行提升改造,重点在五个方面(提高收集效率、密闭治理设施、改进治理工艺、实施源头替代、改进生产工艺),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2户,2户废水治理设施加盖正在施工,8户聚酯企业完成废气治理提升治理方案,正在设备和供应商比选。2、提升园区环境技防水平。启动徽州区大气环境精细化监测监控预警平台项目建设,将全区涉VOCs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建立点、线、面一体化的监控监测预警溯源体系。目前26家企业正在逐步安装厂界和排口VOCs在线监测,计划6月份正常运行。3、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一是开展涉气企业废气排放监督性监测工作,将园区涉气企业全部纳入2021年监督性监测计划,目前已完成5户企业监测。二是开发区管委会按季度对园区周边环境空气开展监测,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目前已完成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三是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废气治理设施管理和运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四是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联合开展三片一线常态化巡查检查执法,第一时间处理信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