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发布时间:2021-05-01 21:43 信息来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山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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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

  第十八批  2021年5月1日   
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38 黄山市 祁门县 X2AH202104240036 黄山市祁门县新老城区交汇处,芯微电器厂(原黄山电器厂),位于居民区中间,污染物排放高度低于周边居民区建筑高度,其中多功率半导体芯片项目距部分居民区仅21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大气 基本属实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
1.黄山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省祁门县黄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祁门县新兴路449号,1994年搬迁至该地点,原属我县郊区。现企业正大门对面为广惠商城(居民区)、右侧有7户左右居民楼、后侧有5户左右居民楼、左侧为茶山。
2.根据该企业提供2019年11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查阅该企业应建废气排气筒6个、实建废气排气筒6个,
污染物排放高度均低于周边200m范围内居民楼高度。应按照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限值严格50%执行。
3.该企业多功率半导体芯片项目距离居民区最近为21米。该企业正大门为主干道、右侧及后侧为次干道,通过企业提供2020年度废气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一是立即委托第三方机构再次测量排气筒高度是否与环评相符,并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核查排气筒应需建设高度、污染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执行限值要求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污染物监督性检测。二是核查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信息要求如实公开自行检测报告,监督企业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加强跟踪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不降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51 黄山市 歙县 X2AH202104240018 黄山市歙县长陔乡韶坑村,山林遭到毁坏。 生态
经调查,该信访件属实,与第十五批受理编号:D2AH202104210063为同一信访内容。2018年歙县长陔乡韶坑村委会把龙门坞茶园纳入集体发展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长陔乡人民政府,项目设计单位为安徽华伟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单位为黟县德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28日期间,黟县黄山德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韶坑村龙门坞茶园实施了该项目,涉嫌滥伐林木。2020年4月2日黄山市茶子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长陔乡韶坑村委会签订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并组织实施,据调查该公司涉嫌滥伐林木。 1.2021年4月26日,歙县林业局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对长陔乡龙门坞茶园被毁林木的树种、材积进行鉴定、测算,采伐林木面积92.25亩,采伐蓄积178立方米。2.2021年4月29日,歙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龙门坞茶林场滥伐林木案立案侦查。
65 黄山市 休宁县 D2AH202104240034 黄山市休宁县榆村乡郑湾村下坑组,8、9家养猪场集中在一条路上,异味扰民,污水直排河沟。 大气,水 属实 4月25日,休宁县县委、县政府组织榆村乡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信访局赴郑湾村下坑组现场核实。截至当日,郑湾村下坑组现有生猪规模养殖户7户、养殖场所9处(其中1处空栏),存栏生猪311头(其中能繁母猪36头,仔猪140头,可出栏育肥猪135头)。9处养殖场所分布在该组1.5公里的机耕道路边(1户建有大棚,其它均为家前屋后的附属房养殖)。9处养殖场所中有8处建有沉淀池等简易污水处理设施,1处养殖场所存在污水经过简易处理后流入河沟情况,8处养殖场所无污水直排情况;生猪规模养殖户所产粪便直接堆放在房前屋后菜园内还田利用,但未深耕或覆膜发酵,存在异味。该信访件反映的异味扰民和污水直排河沟问题,经现场核查,反映的问题属实。
    4月26日,根据查实情况,为7户生猪养殖户制定“一户一策”整改方案:要求生猪养殖户主立即切断外排污水管道;要求生猪养殖户及时清扫粪便,堆肥发酵,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组织农户将房前屋后菜园内的猪粪进行深耕或覆膜发酵;鼓励有条件的生猪养殖户将现有养殖圈改建为原位发酵床;对没有条件改建原位发酵床的养殖户,要求做好雨污分离,同时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堆粪棚和密闭储液池等粪污处理设施。
    截至4月30日,已完成下坑组农户房前屋后菜园内猪粪的深耕,无露天堆积的猪粪;1户已完成退养,出栏育肥猪12头,同时完成该户污水外排切断任务;2户堆粪棚已基本建成,剩余4户养殖户已完成堆粪棚选址;1户养殖户储液池已开工建设;责令6户养殖户及时清扫粪便、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
    养殖户的原位发酵床、堆粪棚和储液池等设施于9月30日前完工。
106 黄山市 歙县 X2AH202104240025 黄山市歙县高峰村上游建造一座拦水坝,通过打山洞建隧道,直接将高峰村的水引至杞梓里镇,影响该村河道生态环境。 基本属
经调查,该信访件基本属实。反映的问题为杞梓里水电站,具体情况如下:1.电站基本情况:杞梓里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拦水坝为翻板坝,位于三阳镇三阳村,坐落在新安江支流昌源河上,经引水隧洞至位于杞梓里镇杞梓里村的电站厂房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1920kW。该电站于2016年3月开始建设,2018年12月投产发电。业主为杞梓里阳泰水电有限公司。该水电站项目经规划预审后报县水利、环保等部门批准,并经县发改委备案、市发改委核准后开工建设,审批程序完善。依据黄山市水利局《bbin客户端下载:歙县杞梓里水电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黄水政【2014】2号),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核定值为0.425m3/s。试运行以来根据运行情况和群众反映,2019年3月7日,县水利局会三阳镇、杞梓里镇政府、高峰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在县水利局召开杞梓里电站协商座谈会,确定电站拦河水闸下泄流量为1.3m3/s,并在拦河水闸固定坝中部设置常通泄放设施。2019年9月,杞梓里阳泰水电有限公司按照协商会议精神和金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设计方案完成拦河水闸泄放槽改造。2020年8月,根据小水电清理整改的要求,杞梓里水电站泄放口安装了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生态流量在线监控。2.现场核查情况:4月26日,县水利局及三阳镇政府对杞梓里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口进行了现场察看,电站生态流量按要求正常泄放,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和三阳镇政府加强对水电站的监管,充分发挥“黄山市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控平台”的作用,切实落实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按下泄流量1.3m3/s泄放,确保拦水坝下游的生产和生态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