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发布时间:2021-04-26 19:20 信息来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山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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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批  20214月26日   
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20 黄山市 祁门县 D2AH202104190065 黄山市祁门县溶口乡景塘村景二组,近期林场在亭坑五山修路,导致该山唯一河流受到污染。 部分属实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问题点位村名为“景潭村景二组”、林场修路处土名“田坑坞”,目前主伐林场系祁门县溶口乡林业站联合林场,面积232亩(折15.47公顷),为溶口乡林业站于1993年9月8日同景二村民组签订《联营造林合约》组建“溶口乡林业站联合林场”,开展营林生产,组建初期便修林区道路约2.5㎞,前期造林、村民组股份、林权证、股份转让相关手续已履行。2020年该片山场人工杉木林4062m?已达到主伐年限,溶口乡林业站联合林场特向溶口乡林业站提出主伐申请,经溶口乡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由县林业局下达批复后依法办理相关采伐许可手续。2020年8月18日,许某华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取得该山场主伐材采伐运输销售权,并经县林业局批准后,许某华的委托人胡国发安排施工人员在原林区道路约2㎞岔口处按照面积0.648公顷(总长2160米,宽3米)新修建运材道路(取得林地审核同意书--祁林地审〔2021〕1号),另对原林区道路路基(约2.5㎞)进行铺垫修整,清除道路两侧杂草、树枝及部分塌方土石。截至2021年4月20日下午,原林区道路道路约2㎞岔口处已延伸修建运材道约300米,岔口处违法占用林地1处(经林业部门现场核实,占用部分约7㎡,违法行为轻微,不构成立案标准),在修建延伸运材道时施工方考虑到当地群众有一处生活用水取水口在主伐山场下游,修建运材道时可能会影响水体,便在修建运材道前就已将取水口的管道上移到未进行林木采伐的另一条山沟内,目前当地群众生活用水暂未受影响。4月20日,经现场勘查,目前已修建的运材道山脚小溪水体明显清晰,未见浑浊,但在后期在修建运材道时很有可能会对山沟内的小溪水体造成浑浊,从而影响当地群众生活用水。 接到信访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并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整改。一是后期作业期间安排专人对该处生活用水取水口及管道进行巡查,确保当地百姓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同时,督促施工方在修建运材道时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压实浮土,尽量不让石块碎土滑落山沟,及时清理掉落到山沟的枝桠,对新修运材道护岸进行种植苗木及撒播草种。目前,苗木2000株、草种20㎏已运往该处,后期将根据气候情况适量增加苗木及草种数量,并同步实施苗木种植及草种撒播工作。二是力争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该片山场木材运输作业和该片主伐山场更新造林作业设计,并将该片山场新修运材道纳入更新造林作业设计中。2021年12月做好山场整地、苗木采购等造林前期准备工作,并制定可行性主伐山场造林实施方案,争取2022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同时,确保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合格标准。
69 黄山市 屯溪区 X2AH202104190039 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汉沙村,前头毕农田2011年被非法开采砂石料,严重破坏农田,造成水土流失;2012年原书记王某农私自建造的混凝土违建房中炼制地沟油,污水遍地,污染周边环境。 生态,水 部 分 属 实 经核实,该信访件部分属实。1. 前头毕农田2011年被非法开采砂石料,严重破坏农田,造成水土流失问题: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非法开采砂石料区域位于屯光镇汉沙村前头毕,系一般农用地。2014年10月,汉沙村村民吴犇玞与相关农户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并于2014年11月5日注册黄山市鸿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鸿锦农业)。2014年11月10日,屯光镇汉沙村委会与鸿锦农业签订用地协议书,将属于村集体的土地租赁给鸿锦农业从事养鱼和树木种植,农用地性质不变。2017年,该公司在项目区内低洼地块挖鱼塘,期间有部分泥土和砂石外运。当时,原黄山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接群众举报,反映鱼塘挖掘施工中有盗挖砂石行为,随即联合屯光镇政府现场制止,并向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公司法人吴犇玞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目前现状主要是种植了部分景观用树,未改变农用地性质,未造成水土流失。
2. 2012年原书记王某农私自建造的混凝土违建房中炼制地沟油,污水遍地,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经核实,2013年,时任汉沙村党支部书记王学农注册“屯溪区晶农畜牧水产养殖生产专业合作社学农养鸡场”项目,在取得农业设施用地审批后建设设施用房。2015年6月,因受禽流感影响,业主不再从事家禽养殖,将该房屋转租给黄山百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020年10月,接群众举报,该公司存在未经审批私自炼油行为,屯光镇政府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联合执法,发现该厂有私自炼油行为,沉淀池存在溢流现象,现场予以依法取缔,并于当月督促企业拆除、移除设备和沉淀池。目前该处房屋处于空置状态,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
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