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不断健全,政府调动各方力量以资金支付、产业合作等为纽带对生态保护者予以激励性补偿。截至2024年11月,全国累计已有24个省(区、市)建立了28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我国一半左右的森林、草原已纳入补偿范围,近三分之一的县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超过2亿农牧民享受到补偿政策。目前,我国中央层面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已由年均几十亿元增长到近2000亿元,地方补偿资金达到近千亿元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