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聚焦特殊困难人群,持续提高救助水平,强化预警监测,强化措施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一、持续落实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788元(占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82%)和760元(占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51.4%),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1277元和988元(分别占城乡低保标准的1.62倍和1.3倍),特困人员生活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累计为40094人困难群众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63亿元,全面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健全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加大低保边缘对象、刚支困难家庭等摸排力度,定期共享比对数据,及时开展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落实相应的救助政策,对暂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建立台账,持续跟踪关注。依托黄山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在线监测低收入人口4.7万人,自动归集预警信息9856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304条。
三、推行“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加强品牌创建,指导区县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引导、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申请救助对象入户核查、家计调查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着力打造“物质+服务”社会救助亮点和特色。严格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解决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难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险,护理险覆盖率、理赔率均达100%。
四、畅通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渠道。建立完善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快速响应,困难群众提出申请3日内救助资金即可到账,提高救助的时效性。目前,开展急难救助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94家,应急救助178人次,支出金额12.81万元,补充救助254人次,支出金额15.49万元,对政府救助起到有效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