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获得省教育督导评价奖补资金

作者:张又洁 发布时间:2021-07-29 10:3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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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教育厅根据2020年我市教育督导评价结果和省政府任务完成情况,下达我市2021年教育督导评价奖补资金1050万元,其中专项教育督导评估奖励500万元,智慧学校建设奖励300万元,中职办学条件达标补助250万元。这是我市首次获得省教育督导评价奖补资金,此举为推动我市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投入责任,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6月,省财政厅、教育厅新出台了《安徽省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规定,省级财政专门设立教育督导评价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等教育事业发展,遵循“省级统筹、突出重点、讲求绩效、规范透明”的原则,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建立以工作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奖励激励机制,推动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