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012-00109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就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bbin体育_bbin客户端下载-app*官网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2-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bbin客户端下载:印发休宁县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材料

作者: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12-07 10:59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1月14日,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bbin客户端下载:印发休宁县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休政办秘〔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服务网的作用,创新服务方式,转变村医服务模式,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变,构建基层新型和谐医患关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2011年7月7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bbin客户端下载: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家卫计委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bbin客户端下载: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13〕2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bbin客户端下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对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在制度提出了要求。我省经部分区县试点后,省卫计委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安徽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方案》(卫基层秘〔2015〕209号)。我县于2016年启动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bbin客户端下载: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bbin客户端下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需要。到2020年底,辖区常住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初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通过总结近年来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经验,确保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完成预定目标,有必要制定县级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

二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服务方式,转变村医服务模式的需要。为充分发挥村医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网底作用,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控,必须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使基层医务人员转变服务模式,增强群众对签约医生信任度,使签约医生小病能看、大病帮转、慢病统管、防病会教、分片包干,在居民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的同时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利用效率,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一的医疗服务向综合的健康管理转型,进而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

三是维护居民健康,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变,构建基层新型和谐医患关系的需要。为解决城乡居民实际健康需求和补齐慢性病防控短板,通过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的方式,采取组团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1+1+1),即由县级医院专科医生、卫生院医务人员和村卫生室签约医生组成签约服务团队,村卫生室提供日常访视、健康指导、转诊咨询、常见病初诊服务,乡镇卫生院提供履约体检服务、一般诊疗、上转病人服务,县级医院负责技术培训,远程会诊、上下转诊和大病治疗,整合服务体系,从而增强签约居民获得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过总结近年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2019年签约服务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多次走访签约群众,征求意见;组织签约医生召开讨论会,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报请各有关单位审核,根据各单位反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并经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明确到2020年底,全县常住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实施方案》明确了服务目标、服务原则、工作内容、经费使用与管理、保障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有九个方面。

(一)签约服务目标。全县常住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促使基层医务人员转变服务模式,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一的医疗服务向综合的健康管理转型,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

(二)签约服务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原则;坚持防治结合、规范服务原则;坚持上下联动、团队协作原则;坚持量力而行、质量优先原则;坚持贫困人口应签尽签原则。

(三)签约服务工作内容。村卫生室医生按照“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原则,以个人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对象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人群:1.长期在驻地生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敬老院供养人员。3.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严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康复者,恶性肿瘤患者等。4.65岁以上空巢老人,学龄前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城乡低保五保对象;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个性化服务三项内容。

(四)签约服务权利与责任。制定统一的签约服务手册、协议文本,明确签约服务具体内容,确定相关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规定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签约居民自行承担在接受履约服务途中发生的意外风险。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签约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遵医嘱而影响服务质量等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签约居民自负。对于未按签约服务协议书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签约医生,扣发签约医生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签约资格。

(五)签约服务经费使用与管理。服务包内基本医疗服务和个性化延伸服务项目费用,以合理补偿成本、有利于减轻签约居民经济负担为原则,根据服务包项目服务价格测算后确定。实行按年收费,自愿缴纳。签约服务费统一由乡镇卫生院管理,根据实际服务数量和质量,考核后发放给签约医生。

(六)签约服务支持措施。通过强化签约医生培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增配适宜设备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建立签约医生激励机制,提高签约医生工作积极性;通过县乡签约团队服务技术支持实现有效履约;适当扩大配备药品品种,满足群众常见病诊治的需要。

(七)签约服务优惠措施。定期开展面对面随访、健康评估、康复指导等个性化服务;帮助签约服务对象代购常用药品;免费为老年人家庭培训“家庭保健员”;提供转诊服务,优先享受专家门诊就诊;优先帮助签约居民预约县外医院就诊和住院。

(八)签约服务实施步骤。分为签约和履约两个阶段。

(九)签约服务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工作完成时限,大力推进实施;二是加强分工协作。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加强对签约服务团队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我县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情况的监督;县财政局负责核定并及时拨付签约服务各项补偿资金;三是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力度,宣传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内容。四是加强信息支撑。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功能,将签约、服务、监管、考核等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现对签约居民看病就医、健康管理等主要健康信息的自动收集与更新。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县卫生健康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乡镇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签约医生履约服务情况开展自查。

六、创新举措

一是采取组团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1+1+1)。即由县级医院专科医生、卫生院医务人员和村卫生室签约医生组成签约服务团队,村卫生室提供日常访视、健康指导、转诊咨询、常见病初诊服务;乡镇卫生院提供履约体检服务、一般诊疗、上转病人服务;县级医院负责技术培训,远程会诊、上下转诊和大病治疗,整合服务体系,完善服务供给推动卫生资源和服务利用双下沉。

二是明确签约原则,确保履约服务质量。通过认真总结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本着质量第一,服务为本,不追求签约服务覆盖率,量力而行,依据协议约定,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规范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服务,突出抓好履约服务质量,丰富履约服务内涵,增强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明确签约双方权责,确保规范服务。全县制定统一的签约手册、协议文本,明确签约服务具体内容,确定相关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规定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明确责任划分,确保签约履约服务工作规范开展。

七、保障措施

一是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各乡镇政府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安全保障等工作;签约医生和村“两委”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做好签约、履约工作。二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每年举办2期培训班,组织签约医生脱产到县级医院进修专科专病诊治和专项技术;增配适宜设备。三是建立签约医生激励机制。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差异化分配;签约服务项目扣除物化成本后80%用于签约医生工作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四是签约服务技术支持。签约服务团队中县乡两级签约团队成员提供技术支持,深入村卫生室帮助和指导签约医生实现有效履约。五是扩大用药范围。适当扩大配备药品品种,满足群众常见病诊治的需要;对签约的慢性病患者,酌情延长配续药处方时限。六是实行财政补助政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由县财政代缴个人签约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