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012-00097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生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bbin体育_bbin客户端下载-app*官网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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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屯溪区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实施细则》文字解读

作者:屯溪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07 10:30 信息来源:屯溪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7月6日 ,屯溪区财政局印发《屯溪区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实施细则》(屯财农村〔2020〕2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质量,积极落实财政惠农政策。根据省财政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医疗保障局、林业局、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的通知》(财农村〔2018〕12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止腐败”的目的。

三、工作要求

1.根据《bbin客户端下载:推行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操作系统向部门延伸的通知》(屯政办秘〔2018〕23号)要求,落实各镇、区直主管部门责任,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区残联、区医保局、区农机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区级主管部门,是惠农补贴对象管理的责任主体。主管部门及所属站所具体负责本职能范围内惠农补贴政策制定、宣传、咨询解释等工作;负责补贴对象摸底统计、造册、审核、审批,及时编制和完善补贴花名册,对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将公示后材料反馈给镇财政分局;会同区财政局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向区财政局农村事务管理股报送审核审批后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根据区财政局农村事务管理股反馈的发放信息,建立健全资金发放管理台账,定期对补贴清册进行核查更新;开展惠农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区财政局做好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惠农补贴资金筹集、下达、管理、发放和财务核算;区财政局农村管理事务股具体承担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日常工作,签订委托代发协议;负责惠农补贴资金财务核算及报表管理,及时做好数据汇总、网上审核和数据交换(上传)工作;负责组织惠农补贴系统业务和网络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局各相关股室根据职责,配合做好发放工作。

3. 区农商行负责按照区财政局农村事务管理股提供的惠农补贴资金打卡发放有关资料,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统一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卡通”银行存折,准确打印补贴项目“简称”;及时向区财政局农村事务管理股反馈数据清单;及时将发放失败的补贴数据反馈给区财政局农村事务管理股;对损坏、遗失“一卡通”银行卡折的农户,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为农户补办或更换卡折。

4.镇政府是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区残联、区医保局、区农机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站所是惠农政策落实的具体承担者,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惠农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做好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按照有关要求,监督和指导村级按规定程序开展补贴评议、调查摸底、公开公示相关基础性工作。村级应根据有关部门的政策要求,对上报的各项资料负责。

5.镇财政分局在区财政局和镇政府统一组织下,负责组织协调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的日常工作;负责维护农户基础信息和数据库工作;配合协调相关职能站所编制发放清册;财政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审核和发放结果公告、信息查询以及档案归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惠农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步骤

1.镇财政分局充分运用“安徽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进一步完善农户基础信息和补贴发放信息,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各类惠农补贴对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2.镇财政分局依据惠农补贴政策和区镇分配方案,在调查核实村级上报补贴对象的基础上,按区级财政统一设置的格式,运用“一卡通”系统,编制录入当期单项分户花名册(含电子版),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

3.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发放花名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补贴政策的,镇政府相关职能站所重新调查核实和编制调整当期单项分户发放花名册。

五、保障措施

区财政局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年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形式,对年度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各级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惠农补贴政策宣传;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服务渠道,建立服务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平台,及时受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和咨询;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和包村干部就近就地监管作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惠民利民举措                                   

进一步落实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解决补贴资金管理部门竞相办理银行卡,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杜绝违法违规问题的出现。

七、名词解释

惠农补贴资金:是指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安排并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农业生产等各类补贴资金。

八、注意事项

代发银行营业网点能够覆盖承担发放任务的所有乡镇,能够为补贴对象免费提供补贴资金存折打印、查询等服务;对已有本行卡(折)的,直接纳入“一卡通”管理,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卡(折);没有本行卡(折)的,由代发银行免费为补贴对象办理;对损坏、遗失“一卡通”卡(折)的 ,应当及时为补贴对象补办。

九、政策咨询方式

屯溪区财政局农村事务管理股,0559-259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