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空气质量排名制度

作者:胡志龙 发布时间:2021-05-18 08:17 信息来源:黄山日报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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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各地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将每月对全市7个区县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并定期发布。

区县空气质量排名采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指数相同的区县以并列计,指数越大表明空气污染程度越重。

1-4月的排名结果显示,黟县、祁门县、屯溪区3个区县空气质量排名前三位。其中黟县空气质量最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9,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