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1-05-04 20:39 信息来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山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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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  2021年5月4日   
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52 黄山市 祁门县 X2AH202104270101 黄山市祁门县同心村与新岭村交界处,一家石子石粉加工企业,无环保手续,露天生产、堆放碎石,多为夜间生产,生产时扬尘、噪音扰民,运输车辆导致道路扬尘严重。 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祁门县同心村与新岭村交界处,一家石子石粉加工企业名称祁门利城固废有限公司,位于祁山镇新岭村G237道路旁,周边约100m范围无居民居住,加工区域在山坞内(周边山高约30米)。该企业2021年1月编制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2月取得项目环评批复(祁环建字〔2021〕4号),无环保手续问题不属实。经企业负责人陈述,2021年2月投产建设,2021年3月建成并调试生产。因该企业生产设备较大,需先安装机器设备后建设轻钢结构密闭厂房,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尚未结束,已建成粉磨车间1间,配备1套除尘设施;已建成石粉储存罐2个;正在建设破碎车间1间,机器设备已安装,投料口处配备吸尘器,石子加工时湿法作业,厂房主体工程未建成。厂区内配备雾炮机1台、位于破碎车间后侧。碎石堆放于厂房南侧、成品堆放于厂房北侧,露天堆放(已覆盖),少量碎石未及时覆盖。经企业提供环评报告表,该项目生产安排为两班制。经企业负责人陈述,目前该企业白天进行项目工程主体建设及产品外售,夜间(22时至次日5时)进行调试生产,不进行运输。该企业配备洒水车1台,加工区至G237道路衔接处已硬化,已安装车辆冲洗台,出厂区车辆采取覆盖措施。厂界已建围挡两处,1处长约80m、高约3m,1处长约60m、高约5m。 一是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5月3日向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停止调试生产,待项目建成且达到“三同时”要求后再进行调试生产。同时,要求该企业根据气候变化增加厂区内道路及厂区外周边道路洒水频次并及时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碎石进行覆盖;二是待项目建成后恢复调试生产,具备检测条件后立即委托具有环境检测机构对该企业生产时产生的噪音进行环境检测;三是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三同时”,项目建成后,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四是要求企业夜间在生产时所产生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并不得运输。同时,要求企业提供近期监控视频资料,后期将不定时调取。五是项目建成生产后,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环境监管,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56 黄山市 黟县 X2AH202104270099 1.黄山市黟县宏村镇雉山村,原林场两千余亩杉树被砍伐殆尽,导致杂草丛生、水土流失,林场内水坑遍布;2.黟县省道宏村往黄山区方向G530路牌67公里处及67公里加600米处、汽车公路两旁山顶及对面山场的杉树,也被砍伐一空。 生态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两处点位均为黄山市杉森木业有限公司的采伐山场,该公司在雉山村集体、联户和个人手上共流转了近4696亩杉木林山场,全部为商品林。其中,2012年流转了4657亩,2016年流转了39亩,以上山场2018年已到期983亩,2020年已到期307亩,2030年将到期3406亩。该公司自2016年以来陆续进行了杉木林采伐作业,是安徽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单列单位,省每年下达给该公司主伐限额2850立方米,自2016年以来该公司的实际采伐没有超过省下达给该公司的采伐限额。公司在该山场2016-2020年共采伐杉木林面积1203亩,蓄积14048立方米(其中2016年采伐206亩,蓄积2719立方米;2017年采伐219亩,蓄积2800立方米;2018年采伐261亩,蓄积2831立方米;2019年采伐218亩,蓄积2848立方米;2020年采伐299亩,蓄积2850立方米)。全部采伐作业符合采伐程序和技术规程,有采伐设计、县林业局采伐批复、采伐证、采伐后及时规划迹地更新造林。
全部已采伐的山场已及时补种阔叶树枫香,目前已形成针阔混交林,采伐和迹地更新作业的水保措施主要有:块状皆伐,皆伐面积小于5公顷;保留山顶和山脚植被;非炼山穴状整地,营造针阔混交林;抚育方式为砍草扩穴。林场山场中没有发现水坑,但在林区道路上面发现有若干水坑,且部分排水沟有堵塞情况,林区道路边有小塌方,造成少量水土流失。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已将现有的林区道路上面的水坑进行了复填处理,并对部分堵塞排水沟进行了清理。2.对现有塌方点采取打木桩挡土固定,防止再出现坍塌。3.持续加强林区道路的日常管理。
106 黄山市 黄山区 X2AH202104270021 黄山市黄山区甘棠镇近郊的多家私人免烧砖厂,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对周边山体采取开挖毁林的方式取土,破坏生态环境;2、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露天生产及运输过程噪音扰民;3、生产过程粉尘污染严重。 生态,大气,噪音 基本属实 2021年4月28日,黄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甘棠镇人民政府、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立即展开调查、现场核实。经核查,黄山区甘棠镇辖区现有9家免烧砖厂,存在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部分砖厂存在占用耕地、占用林地取土情况,反映内容基本属实,核查情况如下:
1、黄山区第一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制构件厂,地址位于甘棠镇弦瑞村十里牌组;法人代表:谢克新;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制砖厂棚未全封闭、制砖设备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厂区地面和道路未落实硬化措施。
2、黄山区宏建新型建材一厂,地址位于甘棠镇弦瑞村十里牌组;法人代表:盛秋生;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占用耕地面积约5.5亩,占用林地约0.44亩并存在开挖取土情况,制砖厂棚未全封闭、制砖设备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厂区地面和道路未落实硬化措施。
3、黄山区宏建新型建材二厂,地址位于弦瑞村项家桥组;法人代表:盛秋生;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占用耕地面积约0.8亩,占用林地约0.9亩并存在开挖取土情况,制砖厂棚未全封闭、制砖设备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厂区地面和道路未落实硬化措施。
4、黄山区土粒砖厂,地址位于弦瑞村十里牌组;法人代表:黄志富;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占用林地约2.18亩并存在开挖取土情况,制砖厂棚未全封闭、制砖设备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厂区地面和道路未落实硬化措施。
5、黄山区弦瑞新型建材厂,地址位于弦瑞村十里牌组;,法人代表:章礼友;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占用林地约5.2亩并存在开挖取土情况,制砖厂棚未全封闭、制砖设备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厂区地面和道路未落实硬化措施。
6、黄山区银来预制厂,地址位于弦瑞村五里塔组;法人代表:王银来;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制砖厂棚未全封闭、制砖设备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厂区地面和道路未落实硬化措施。
7、黄山区秋露预制厂,地址位于玉河村下吴组;法人代表:王银来;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占用林地约2亩并存在开挖取土情况,制砖厂棚未全封闭、制砖设备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厂区地面和道路未落实硬化措施。
8、黄山区永固新型材料厂,地址位于弦瑞村下洛桥组;法人代表:项承义;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制砖厂棚未全封闭、制砖设备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厂区地面和道路未落实硬化措施。
9、黄山区黄泥巷砖厂,地址位于凤凰村黄泥巷组,法人代表:周红生;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占用耕地面积约2.91亩,制砖厂棚未全封闭、制砖设备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厂区地面和道路未落实硬化措施。
 1、对黄山区弦瑞新型建材厂、黄山区黄泥巷砖厂采取关停措施,限期拆除制砖设备,生产棚屋;责令黄山区弦瑞新型建材厂所占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黄山区黄泥巷砖厂恢复耕地。
2、对黄山区宏建新型建材一厂、黄山区宏建新型建材二厂、黄山区秋露预制厂、黄山区土粒砖厂实施停产整改,要求对所占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对制砖厂棚实施封闭措施、配套建设制砖设备除尘设施、对厂区地面和道路落实硬化措施,整改完成后需经业务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
3、对黄山区第一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制构件厂、黄山区永固新型材料厂、黄山区银来预制厂实施限期整改,要求对制砖厂棚实施封闭措施、配套建设制砖设备除尘设施、对厂区地面和道路落实硬化措施。